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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九部门发文!新一轮医药检查风暴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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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赛柏蓝

撰稿 | 四喜

编辑 | 遥望


纠正医疗不正之风

严查大医院

 

医药领域将掀起新一轮检查风暴。

 

昨天(6月6日),国家卫健委联合工信部、公安部、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2022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下称《通知》)。

 

此次《通知》的下发,也意味着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至少六个月的医药领域检查工作,对象为医院、药企、医药代表等。

 

一位武汉某三甲医院院长表示,今年会将检查的风向指向“大三甲”,医院互联网系统也使检查时间缩短,更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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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柏蓝梳理发现,自2019年,国家卫健委联合多部门开始发布纠风文件以来,医药行业纠风整顿已经连续展开四年。

 

红包、回扣、医药购销乱象、带金销售等是连年整治重点。相较于往年,除对收受“红包”“回扣”等行为将继续严查外,今年,新一轮检查也将加大对药企在生产环节的财务监管力度,力求在“产销用”各环节共同发力。

 

同时,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进入常态化,对使用高价而非集采产品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行严查;严禁公立医疗机构违规线下采购、防范医疗机构与医药企业合谋提高挂网价格;对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监管,也将从线下延伸至线上——“严查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直播带货”。

 

《通知》还提出,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重点加强抗肿瘤药物、抗菌药物和辅助用药管理。

 

此外,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问题也予以重申,新一轮检查将开展为期6个月的针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前不久,国家医保局才官宣今年的飞检计划。

 

不同于以往的是,此次相关部门将监督与打击的着力点在于“打击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串换高值医用耗材、血液透析骗取医保基金以及医保卡违规兑付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有飞检第三方稽核员指出,相较于去年的飞行检查,今年检查时间更久,最终或将追回更多医保基金。

 

此前,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就强调,要持续纠治医疗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配合监督检查,医疗行业纠风工作或更切中要害。

 

02

新一轮药企“穿透式”查账开始

  

《通知》明确要求,新一轮检查在“产销用”各环节共同发力打击违法行为。

 

生产环节,严惩前置套取资金行为。加大对生产环节的财务监管力度,防范将“回扣”资金的套取从流通环节转移至生产环节,严厉打击套取资金用于药品耗材设备回扣、商业贿赂行为。

 

流通环节,严惩套取资金行为——重点聚焦医药企业使用票据套取资金,虚构业务事项套取资金,利用医药推广公司空设、虚设活动等违规套取资金,账簿设置不规范,将套取资金用于“带金销售”、商业贿赂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位不便具名的业内专家对赛柏蓝指出,从今年的通知要点来看,每年都会检查一些行业出现的新问题,比如本次通知出现的“畅通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进院渠道,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不得在进院、库存等环节向中选企业收取附加费用”就是如此。

 

具体到产购销环节的检查重点,显然,相关部门对医药领域的关注要点更加聚焦,对于问题存在的环节也更明确。

 

药企财税问题往往涉及多部门。《通知》要求,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完善线索移交机制。对纠风工作中发现的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等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税务部门进行核查检查,落实“一案多查”。

 

从生产环节对药企财务进行监管,倒逼药企在财务上更趋于合规,减少通过虚增销售费用等手段进行财务造假,逃避国家税收,进行不正当的利益输送等行为,从源头减少医疗腐败的发生。

 

药企财务管理“黑洞”或将迎来一次彻底“透析”。

 

03

严惩“红包”“回扣”行为

禁止未备案药代学术推广

 

《通知》还表示,将从“标本兼治”两个维度坚决惩治“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水平。

 

医药代表的院内推广也被提及——医疗机构不得允许未经备案的人员对本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或者药事人员开展学术推广等相关活动。

 

根据《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2020年12月1日后,需要开展学术推广活动的医药代表,持有人应当确保已到国家局指定的备案平台完成备案。

 

与此同时,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医药代表不能有以下行为:(一)未经备案开展学术推广等活动;(二)未经医疗机构同意开展学术推广等活动;(三)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实施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等销售行为;(四)参与统计医生个人开具的药品处方数量;(五)对医疗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提供捐赠、资助、赞助;(六)误导医生使用药品,夸大或者误导疗效,隐匿药品已知的不良反应信息或者隐瞒医生反馈的不良反应信息;(七)其他干预或者影响临床合理用药的行为。

 

新冠疫情叠加医药代表备案制度等政策,进院对于医药代表似乎不再容易。

 

04

同期,巡查13000家民营医院

 

此外,《通知》专门提出,2022年要做好“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收尾,加强依法执业、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加强质量管理等。 

 

公开资料显示,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从2020年8月开始动员部署,一直持续到今年12月。针对各级各类尤其是二级以上民营医院开展,将全面梳理重点排查民营医院相关问题,如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临床诊疗规范、新冠疫情防控、医疗安全、病例质控管理等。

 

根据国家卫健委统计信息中心发布的数据,截至2020年4月底,全国医院有3.4万个,其中公立医院1.2万个,民营医院2.3万个。

 

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开展2022年度全国民营医院专项巡查行动》(下称“专项巡查”)的通知,要求对全国各级民营医院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巡查行动。

 

“专项巡查”特别指出,要实现辖区内二级以上民营医院和50张床位以上民营医院全覆盖。粗略估计,此次全国范围内的巡查至少覆盖13000家民营医院。

 

“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碰上专项巡查,民营医院的检查力度预计不小。

 

05

继续强化带量采购产品使用

 

在纠察医疗行业不正之风的同时,带量采购等政策、医保资金的合理使用也均在关注范围。

 

《通知》指出,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挤出价格水分。

 

1、“提升药学服务水平,落实优先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政策,防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使用高价非集采或集采非中选产品替代集采中选产品。”

 

2、“规范牙科医疗服务和耗材收费,规范公立医院牙科医生多点执业,对于开展种植牙服务,但不参加种植牙耗材省际联盟采购的医疗机构开展重点督察。”

 

3、“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严格限制医疗机构备案采购、议价采购适用情形,规范采购行为,严禁公立医疗机构违规线下采购,防范医疗机构与医药企业合谋提高挂网价格。畅通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进院渠道,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不得在进院、库存等环节向中选企业收取附加费用。”

 

上述工作,将在年底完成,后续或将产生一串连锁效应——比如驱动医院自查,医药代表进院难度加大,不合规药企被通报。

 

 


 

附: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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